项目名称: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事项类别:审批类
服务对象:申办者
所需提供资料:
1、书面申请书(A4版面)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溉工程设施的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所在区域水务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盖章,上报县水资源局;
2、建设单位或个人与灌溉水源及排灌工程设施产权单位协议书;3、申请单位上报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排灌工程设施的平面图并写名占用种类、类型和数量;
4、审办人上报占用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替代工程建设方案及具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设计方案。
项目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和所需资料2、办理3、审核4、审定5、告之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部门名称:农水科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101500
办公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
联系电话:6906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