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开凿机井批准
事项类别:审批类
服务对象:申办者
所需提供资料:
1、申请人对凿井的意图或方案说明。
2、凡属新征用的建筑用地,应出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新建水井或新增水量时上级机关的有关批文。
4、更新井时原井报废证明。
5、更新水源井被污染时原井水质化验单。
6、更新井时节水管理部门核发的《北京市自备井使用许可证》及下达的用水指标复印件。
7、1/2000地形图3份,其中1份用铅笔划出用地范围及周围300米范围内的现状水源井位置。
8、设计书。
9、工程预算书。
10、与凿井工程有关的其它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和要求取得的有关协议。
11、新增日用水量大于3000立方米或新增水源井三眼以上时的地下水资源评价报告书。
项目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和所需资料2、办理3、审核4、审定5、告之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部门名称:密云县节约用水办公室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 邮编:101500
办公时间: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半至5点半
联系电话:69069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