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别:审批类
服务对象:密云新城范围内各排水户
1.现已直接或间接向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请于2010年6月底前下载《排水许可/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加盖公章后与相关材料一并邮寄或报送至密云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备案。
办理排水登记和排水许可证的程序:
一般排水户在2010年6月30日前到县水务局办理排水登记并领取排水登记证书,在排水登记证书有效期内到县水务局办理排水许可证书。
重点排水户应在2010年6月30日前先到县水务局办理排水登记,并于2010年11月30日前到密云县水务局办理排水许可证书。
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重点排水户指三星级及以上宾馆、大专院校、工业企业、汽车维修及洗车企业、餐饮服务类企业、科研院所、医院等排水户。
排水户办理排水登记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排水许可/ 登记申请表、排水管网平面图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等四项材料一式两份;
排水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书时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①未办理过排水许可证书的排水户应提供:排水许可/登记申请表、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1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排水管网平面图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房屋使用证明)等五项材料一式两份;
②排水许可证已过期的排水户:上述五项材料和已过期的排水许可证复印件等六项材料一式两份。
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需要接通城市排水设施或变更排水条件的排水户,应先到密云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办理排水许可申报手续,填写《(新、扩、改)建设项目排水许可管理登记表》,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有关接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3.因建设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向城市排水设施临时排水的,需到密云县水务局供排水办公室办理临时排水许可申报,并填写《临时排水许可证(施工)申请表》,并提供建设项目施工临时排水方案及平面图。
项目依据:
1.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3项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2.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3. 《北京市排水和再生水管理办法》
4. 《北京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1、提交申请和所需资料2、办理3、审核4、审定5、告之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状态:该事项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办理地点:密云县水务局106室
通讯地址:密云县新北路18号 供水排水办公室(收) 邮编:101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00至5:30
联系电话:69043450 69051152